商业银行已核销呆账贷款在日后重新收回时的会计处理包括( )。
撤销原核销分录:借记“发放贷款及垫款——减值”,贷记“贷款损失准备”
收回资金:借记“吸收存款”(或“存放中央银行款项”),贷记“发放贷款及垫款——减值”
重新确认信用减值损失转回:借记“贷款损失准备”,贷记“信用减值损失”
直接贷记营业外收入,不调整贷款明细